原文题目《台湾家庭家人自我分化历程的个案研究:以Bowen家族治疗观点论之》。禁止抄袭,违者必究!
作者简介:于正君,台湾高雄师范大学谘商心理与复健谘商研究所博士生、谘商心理师;徐西森,台湾高雄师范大学谘商心理与复健谘商研究所教授
本文旨在以Bowen跨世代取向家族治疗理论,理解台湾家庭家人自我分化的历程。
四、 研究方法
研究采取个案研究法,以台湾某家庭为例,透过Bowen跨世代取向家族治疗的概念,评估与分析家庭成员彼此间状态、互动方式以及自我分化历程,且借由一个成员在其中进行的家庭实验,来达到提升自我分化的可能。
兹以下简介个案研究法、家庭案例介绍、家庭实验历程,与家庭关系的互动等内容。
(一) 个案研究法
Stake(1995)认为个体可以成为研究主体,视为一完整的系统,可透过其行为方式来了解该系统内与外的脉络与变化特性。
Yin(2003)则表示可在生活情境中,透过搜集文件、晤谈、档案、观察等多种搜集资料方式,对个案的行为与环境间的互动产生深入的观察与了解,从中发现关联性。
由此可知,个案研究法需经过搜集个案生活脉络中的相关信息与文件资料,对个案形成一个整理而有脉络性的完整图像。
Merriam(1998)提出个案研究的三种特性,包含:特定性、描述性与启发性,而叶重新(2001)与王文科(2002)则认为个案研究法具备探索性、描述性与解释性的目标。
基于本研究之目的与方式,采取描述性个案研究法,搜集会谈内容、纸本记录与观察等资料,对此家庭进行分析与了解,并对其自我分化的历程有一个较为完整的描绘。
(二) 研究伦理
为顾及研究参与者的权利与隐匿性,在不影响案家整体状态与互动之情况,本研究将案家的相关背景资料稍作修改,以确保研究之保密性。
(三) 家庭案例介绍
1. 家系图
家庭成员有五位,包含:案父、案母、案奶奶、案姊以及案主。现案父母退休,在家共同照顾案奶奶,案姊任职财金工作,案主则从事餐饮业。
2. 家庭评估与分析
依据与案主的会谈资料可对此案家进行评估与分析。以下将依据Bowen所提出的概念,分别进行简述。
(1) 自我分化
在此家庭中,经过家庭实验后,自我分化的分数有前后的变化。目前先呈现实验前的分化状态。
案父属于情绪自我分化功能较低的人,大概处于0~25的范围。
案父的情绪易受到亲戚的影响,常因看不惯案奶奶与亲戚们的做事方式,却难以直接表达,转而冲击核心家庭的家庭氛围,表现不与他人互动、讲话较冲、发脾气等状况。
案母则为自我分化较高的人,约略落在50~75之中。当案母需要面对较大压力、或是案父的心情状态改变时,能维持日常的情绪水平,且与孩子们有稳定的互动态度,然而,对案父的态度较为顺从。
案姊的自我分化状态则处在25~50之间,其情绪较易受到案父母的影响,时常当案父情绪变差时,案姊会在与其互动中开始变得暴躁且易怒,最后两人常以争吵收场。
案主的自我分化落在50~75之中,较能以理性态度分析与评论家中的状况,时常需要倾听案母与案姊的情绪,并给予建议,对案父的多变情绪则感无可奈何。
(2) 三角关系
在核心家庭关系的演变过程中,三角关系不断的变化。在中小学阶段,案父母的争吵较为激烈,只要一有争吵,案姊与案主即会受到波及,家庭气氛瞬间变得紧张,不能轻举妄动。
在案母的期待下,案姊与案主须承担案父母的润滑剂,要表现好、积极、早上问安等孝顺与乖巧表现,让案父心情好,家庭气氛才能因此和缓。
然而,随着年纪渐增,案姊与案主进入青少年时期,开始反抗此事,拒绝担任案父母的传声筒,并在盛怒下,告诉案父母如此的互动对孩子的伤害与厌烦。
此家庭中,较清楚可见的三角关系则为案父、案母与案姊。
每当案父的情绪开始发怒,对案母的态度变差时,案姊会看不过去,开始心烦气躁,并跳出来为案母出声,或是以冲动方式向案父表达不满,而此为两人最主要的争吵原因,甚至曾大打出手。
案母、案姊与案主则为结盟关系,三人相互支持。而案父、案姊与案主,则为对抗的三角关系,案姊与案主会互相联盟,并对抗案父。
(3) 家庭投射历程
案父原生家庭较为高压教育,案爷爷说的一切事项皆需要被完成,与家人的沟通多半为单向,手足们非常怕案爷爷,亦无频繁的情绪沟通与互动。
案母原生家庭气氛较和乐,兄弟姊妹皆可互相支持与帮忙,虽然案外公较为强势,不过可以在案外婆的包容与沟通下,案母与其兄弟姊妹较能与案外公共处。
案父从其原生家庭中习得的高压管教,清楚的反应在案姊与案主的求学阶段与生活要求。案姊与案主常因分数与名次未达案父标准,在身体上留下瘀青的藤条痕迹,且在生活中的礼貌与规矩不合期待时,也免不了一顿责打。
案母原生家庭对孩子们的外出较为谨慎,时常会叮咛外面可能存有的危险,并常常拿社会新闻来加强外出安全的重要性。
而案母在原生家庭习得对父亲权威的遵从,也反映并投射在孩子们身上,时常期待孩子们对案父有礼,减少怨言。
(4) 情绪截断
案主在大学时期即发生明显的情绪截断,对于家庭气氛的难耐与不悦,选择离家较远的大学就读,减少回家的次数;
而案姊的反应则是时常与朋友外出,甚至借宿在朋友家,减少与家人的互动,降低情绪的连结与共鸣。
(四) 家庭实验历程
案主为了提升与改善与案母的互动方式,及与提高其在家庭中的自我分化程度,故在与案主的会谈中,案主决定进行两阶段的家庭实验计划。以下进行简述。
1. 长出自我计划
此计划的主要缘由为,案主思考到案母在家中承接上一代对女性顺从与压抑的角色期待,在家中长期失去自己的声音,而此顺从的态度,也会投射在孩子们身上,造成案母的身心压力。
因此,案主企图透过此计划,提升案母的自我与情绪分化,并能够为自己发声。
计划目标放在协助妈妈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与感受,使其再次听见自己的声音。然而,在此阶段困难重重。因长期习惯的塑造,以及被压抑的妇女文化下,案主碰到许多困难与挑战。
当案主企图透过询问案母:「那你想要什么呢?你想吃什么?最喜欢什么?想做什么?」时,时常碰到的回应就是「都可以啊,看你们。你喜欢吃什么,就吃什么,我什么都可以吃。」
诸如此类的反应,另案主相当受挫且冲突,生气着案母对学习自我表达的困难,痛苦着该如何才能让案母有所进展,难过着此习惯的根深蒂固。
然而,在此计划的反覆讨论与修订,与案主共同找出可运用的支持系统-案姊。因此,案主决定将进行此计划的目的与案姊讨论,成功将其纳为正向资源,并对此停滞的状况带领到新的方向。
此阶段即透过不断且重复的坚持与鼓励案母表达自我,善用等待与沉默技巧,诚恳地向案母表达孩子们想要了解她的欲望,一定要等到案母说出自己的想法后,转为案姊弟支持与赞同其的意见,并对此决定给予正向反馈。
这也让我想起女性主义治疗中,提出女性在社会化过程中发展出隶属的态度与行为,需要配合先生、孩子的需求,因此不能表露太多自己的想法,在家庭的性别与权力中相对弱势。需要对此有所突破,即需要采取行动并引发改变(Enns, 2004)。
2. 提升自我分化计划
随着家族生命发展周期概念的认识,了解到家庭不同阶段,成员需发展出不同的相处与因应方式,如此弹性的调整,呈现家庭界限、功能与因应危机的可塑性(Barnhill & Longo, 1978)。
此家庭目前所处状况为第五阶段-孩子进入社会而家庭继续前进,长大的孩子需与爸妈建立成人对成人的关系,与重新协商夫妻的婚姻关系,此次实验主要重点会放在建立案主与案母间成人与成人的互动关系。
此阶段的起源来自案主对于案母对其行踪的过度担心,且沟通此事时易引发争吵而形成计划。
在会谈中,可初步了解案母对案主外出的担心,可能存在着原生家庭观念的传递,包含:需要了解和关心小孩、掌握行踪、对外在社会危险的焦虑,以及过去习惯与孩子的沟通方式所致。
然而,随着年纪成长和家庭生命的进展,需要因应不同的状态,弹性调整互动与相处方式(吴婷盈、邓志平、王樱芬合译,2012)。
然而,因之前计划与案母的调适后,此阶段计划要再次与案母沟通,似乎变得较为容易。
在案母逐渐提升自我概念与分化后,案主发现似乎较能与案母进行理性、客观的讨论与表达感受,而案主亦在其中放松了自身态度,变得更愿意与案母沟通与表达感受。
案主呈现了一个与案母理性表达的深刻场景:
当我与妈妈表达『我已经是成人了,我知道我该做些什么,我从小有做过坏事吗?有什么不良习惯吗?我现在的表现,仍然有这么需要让妳担心吗?』的时候,我发现妈妈似乎停顿了一下。
看了许久才回话『我知道啊,你很乖、不会做坏事,已经不太需要我担心,不过身为妈妈,我还是会紧张自己的孩子太晚在外面很危险。』
再经过数次的沟通后,案主接纳案母身为母亲对孩子安全的担忧,感受到案母的转变,彼此讨论出可接受的叮咛方式:清楚交代行程、通讯软件的提醒及次数、鼓励案母设定焦虑的停损点,并以自身生活为重。
有趣的是,当案母与案主的分化与互动方式改变后,似乎也间接影响案母与案姊的相处方式,也不再会持续打电话叫案姊提早回家、担心的询问要跟谁外出。
案姊也较不会因案父的情绪起伏而为之震荡,并对于案母与案父的相处模式亦造成改变。
案主表述过往的经验中,案母会因需承担照料家务与正餐,而无法与朋友外出及游玩。
然而,透过前两项计划的实行后,案主观察到案母逐渐学习松绑「照顾所有人的需要」,投入自己的生活与休闲,开始与朋友外出玩乐和学习才艺。
以系统的观点观之,可以发现家庭成员的改变会形成涟漪效应,影响其他人并跟着一起调整(吴婷盈、邓志平、王樱芬合译,2012)。
经由计划的实行后,彼此的调整后,关系似乎变得较为放松,互动也较为轻松、像朋友一般。
点击继续阅读《原生家庭如何影响你的自我分化程度(1)(含案例分析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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